省 名
福建省

  常住人口3440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11.56‰,死亡率为5.52‰, 自然增长率为6.04‰,净迁移率为2.63‰。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13元。农民人均纯收入3381 元。

  为沿海发达省份。

卫生事业
  全省共有各类卫生事业机构9765个,其中,各类医院337个,卫生院994个, 预防保健机构209个,药品检验机构48个,门诊部及诊所8012个。年末全省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9.94万人,其中,医生4.24 万人,护师、护士2.96万人。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床位8.98万张,其中,医院(卫生院)8.21万张。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95.4%,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.99万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