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 名
广西壮族自治区

  全区总人口4788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13.8‰,死亡率为6.1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7.7‰。其中,城镇人口1350万人,占总人口28.2%;乡村人口3438万人,占总人口71.8%。在总人口中,男性人口2506万人,占比重52.3%;女性人口2282万人,占比重47.7%。0-14岁人口1254万人,占总人口26.2%;15-64岁人口3184万人,占总人口66.5%;65岁及以上人口350万人,占总人口7.3%。

  全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666元;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225元。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944.3元。



卫生事业
  全区共有卫生机构1.34万个,床位8.83万张,其中,医院、卫生院床位8.56万张。卫生技术人员12.79万人,其中,医生6.13万人,护师、护士4.13万人。全区共有卫生防疫、防治机构205所,卫生技术人员0.65万人。拥有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03个,卫生技术人员0.61万人。农村乡(镇)卫生院1316个,卫生技术人员2.84万人。全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.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