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全区总人口4788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13.8‰,死亡率为6.1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7.7‰。其中,城镇人口1350万人,占总人口28.2%;乡村人口3438万人,占总人口71.8%。在总人口中,男性人口2506万人,占比重52.3%;女性人口2282万人,占比重47.7%。0-14岁人口1254万人,占总人口26.2%;15-64岁人口3184万人,占总人口66.5%;65岁及以上人口350万人,占总人口7.3%。
全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666元;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225元。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944.3元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