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 名
山西省

  全省总人口为3271.63万人,其中市镇人口1138.89万人,乡村人口2132.74万人。人口出生率为13.06‰,死亡率为5.90‰;自然增长率为7.16‰

  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91.05元,比上年增长14.1%,剔除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14.7%;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123.01元,比上年增长4.6%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56.05元,比上年增长2.6%,剔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2.9%;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221.58元,增长6.3%。

 

卫生事业
  全省共有卫生机构(含诊所)16293个,床位11.02万张;卫生防疫、防治机构162个;农村乡镇卫生院1857个,床位2.63万张,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到总村数88.9%。医疗水平不断提高,攻克疑难病有新的突破。年末,全省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7.09万人。其中医院、卫生院医生5.5万人;防疫、防治与妇幼保健卫生技术人员1.14万人;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.1万人